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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 由第三人代押产业防止拖欠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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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办法是买卖两边为有效地制止违约和拖欠债款不履约,或是初度买卖时可要求对方由第三人代押产业,作为担保。合同当事人两边计算出违反合同可能发生的损失赔偿额作为任何一方违约所应付出的金额,并在合同中增订由第三人代押这一数额的产业的条款和违约赔偿金的处理办法后,将约好的数额向第三人交给作押,如两边顺利履约,第三人应将押金连本带息或将其他抵押产业还给当事人。如其中一方违约,由第三人代债款人给付违约赔偿金。 

高陵县地处陕西省关中平原腹地,位于西安市辖域北部。全县辖4镇6乡,88个行政村,740个村民小组。总面积294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约950人。总人口2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9万。高陵县辖4个镇、6个乡:鹿苑镇、通远镇、耿镇、泾渭镇、崇皇乡、湾子乡、榆楚乡、张卜乡、姬家乡、药溪乡。高陵县始建于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高陵并不是“高大的陵墓”,它的名称是根据地貌从《尔雅》中来。高陵县以南有一道坚固而高阔的土山名为奉正塬,塬体高隆,《尔雅》中有:“大阜曰陵”的说法,即“大土山称为陵”,所以在秦设县时就有了高陵之名。西汉平帝元始四年,王莽改名千春,东汉初复名高陵,曹魏皇初元年(公元220年)又改名高陆,隋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复沿用高陵原名至今,属全国建县历史最早的县份之一。1949年5月13日全县获得解放,初属三原分区。1950年5月,属咸阳专区。1953年1月改属渭南专区。1956年10月由省直辖,1961年改属咸阳专区。1983年10月5日划归西安市管辖。高陵县地势平坦,土壤肥沃,人称关中的“白菜心”。东靠临潼区,南接未央、灞桥区,西连咸阳渭城区,北临阎良区,属西安市近郊县,距西安市中心仅20公里,距咸阳国际机场10公里。泾渭二水横贯东西,西禹、西铜高速公路、210国道及西延铁路横贯南北,泾河火车站位于其中。“五区、二水、四线”已紧密地把高陵县与西安市融为一体。